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?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 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(一)、一方的婚前财产;(二)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(三)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(四)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