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前立有多份遗嘱,效力如何认定?上海继承律师免费咨询:18201878942(微信同号)
被继承人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,且相互间内容相抵触的情况下,被继承人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若是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之外的人,最好告知受遗赠人,
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:“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。到期没有表示的,视为放弃受遗赠”。
上海遗产继承律师咨询电话:18201878942(微信同号),遗嘱继承纠纷律师咨询,遗产继承律师网
上海专业继承纠纷律师,擅长各类继承纠纷,房产继承纠纷、财产继承纠纷、股权继承纠纷、婚姻继承纠纷等,经验丰富,快速高效!更多继承纠纷专业问题,请咨询上海继承纠纷律师,7*24小时免费咨询,上海遗产继承纠纷律师咨询电话:18201878942(微信同号)